药学实验中心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管理和使用,协调教学、科研实验室的设备、物资经费预算。
实验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遵守和贯彻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实验中心主任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参与讨论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规划,提出有效的意见和方案。
3.掌握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使用,对部分仪器设备能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认真做好分管仪器设备的验收和保养。
4.根据教学需要,做好实验的准备及辅助工作。
5.按时开放实验室,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和日常维护。
6.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
7.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高度重视防火、防盗、防毒。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为了调动全体实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责任心,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定期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一律实行坐班制。
2.实验室工程师(实验师、讲师)、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教)、实验员及定期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每年必须完成所规定的实验教学工作量。
3.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维护国家财产,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
4.坚守岗位,加强责任感。注意学生实践技能和实验方法的培养,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实验室教学和科研任务,制定本室工作计划,主持日常工作,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积极性,全面完成实验室基本任务。
2.年初制定本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及本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年末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室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细则。
4.根据教务处教学进程表,按教学进程与实验项目卡要求在开学后两周内做好全学期的实验室所应开全部实验的安排,并将实验安排表上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5.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努力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的培训,负责组织已开出实验的改进提高,力求开齐应开实验,并根据科学发展,不断争取开出新的实验项目。
6.抓好实验室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实验室学术水平。组织有关人员的进修、培训,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注意人员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7.在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安排校内外委托的实验、测试、加工、鉴定等技术服务。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
8.负责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技术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与完好率。
9.提出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报废申请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参加事故处理。
10.完成学校、系布置的其它工作。
11.实验室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工作,并抓好分管的工作。
实验室实验师、工程师(讲师)职责范围
1.根据学校或系下达的实验室教学任务,制订各实验项目教学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在主讲教师的协助下,编写或选定实验指导书。并于实验开出前一个月印发给学生。
2.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参加实验前的准备,并预作实验,掌握实验规律,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3.负责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坚持未预习不得参加实验的原则。确定每个实验在技能培养方面的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要求,纠正违章操作,必须时亲自示范。
4.研究并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法,负责新开实验项目的准备和研究分析调试。
5.参加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
6.参加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设备添置的年度采购计划。
7.负责对实验室初级职务技术人员及工人的业务指导。
8.承担对外服务工作的技术责任。
9.完成系实验室交给的其它工作。
实验室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助教)岗位职责
1.协助实验师(讲师)编写或选定实验指导书。参加实验准备及仪器配套工作。
2.熟练掌握实验技能,注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纠正违章操作,指导学生编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3.参加实验教学法研究,具体从事实验开课的准备、调试工作,提出新开实验的技术报告。
4.参加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担任这些设备的技术负责人或保管人。
5.参加科研和对外服务工作。独立承担部份任务并定期提出技术报告。
6.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检修,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7.承担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它工作。
湖南医药学院药学实验中心